沙县水南坑边路79、80号
评估拍卖
被执行人杨兴鹏,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法院已依法委托中介机构对其财产进行评估,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。
案号 |
(2016)闽0427执1412号 |
被执行人 |
杨兴鹏 |
被执行标的 |
沙县水南坑边路79、80号 |
拍卖标的金额(元) |
1700000元 |
申请执行人 |
工行沙县支行 |
拍卖平台 |
淘宝网司法拍卖专栏 |
承办法院、联系电话 |
沙县人民法院 586812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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